日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四部门联合出台《银川市推进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实施方案》,明确到今年年底前,完成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货车总淘汰任务的70%,基本完成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任务;2026年完成全部淘汰更新任务。

方案明确了补贴范围及条件:银川市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须满足登记或生产时间要求,即2013年6月30日及以前登记注册的汽油和柴油货车,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登记注册的燃气货车,报废、出口及新能源替代,新能源车替代补贴范围包括纯电动、氢燃料电池车;已开展编码登记的银川市工业企业国一及以下或2010年9月30日及以前生产的叉车、装载机、挖掘机报废、出口及新能源替代,新能源车替代补贴范围包括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机械。
据悉,补贴标准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提前报废的国三及以下非营运中、重型货车可获得1万元至4.5万元不等的补贴。若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非营运货车并新购新能源货车,中型新能源货车补贴3.5万元,重型新能源货车补贴按轴数分别以二轴7万元、三轴8.5万元、四轴及以上9.5万元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金额依据机械类型等因素确定,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实行“先到先得、补完为止”方式兑现,或资金池用罄即止。
依据方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推进国三及以下非营运中、重型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银川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记者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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