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查处一起普通货车非法运输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案件,当事人因违规运载近700公斤丙烷被处罚,相关线索移交交管部门进一步追责。
一辆渝A号牌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G5021石渝高速上行K142+300米处时发生交通事故。执法人员到场处置勘查发现,该车货箱内放置74个工业气瓶,其中73个气瓶满载丙烷,总重量约700公斤,仅1个为空罐。
据了解,丙烷属于甲类易燃易爆危险气体,扩散性、危险性极强,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遇高温或明火,极易引发燃烧、爆炸,对高速通行安全造成极大隐患。
经核查,涉事车辆为普通货运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车辆安全防护、应急设备均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标准。同时,该车驾驶员无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不掌握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规范及应急处置技能。
经查实,当事人明知丙烷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清楚普通货车禁止承运此类危险货物,为节约运输成本心存侥幸违规运输。本次事故未造成气体泄漏及爆炸事故,未引发次生灾害。
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法部门对当事人处以3万元罚款。鉴于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案件已移交交管部门,当事人将接受后续调查及进一步法律追责。
危险货物运输必须使用合规专用车辆,由具备资质的从业人员按规定线路、流程规范运输。下一步,交通执法部门将持续严查普通货车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的违法行为,保持常态化高压整治态势。同时呼吁行业从业人员合规经营,市民可积极举报非法危险货物运输行为,共同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来源: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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