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盘锦市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026年1月28日起,在全市辖区范围内启用6台无人机设备,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空中巡查、取证及处罚工作。
一 无人机取证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1.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
6.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7.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8.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9.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10.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2.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
1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的;
14.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15.通过路口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
16.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17.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二 相关事项说明
1.无人机取证设备将通过高清摄像、视频录制、AI 智能识别等方式,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所采集的影像资料经审核确认后,将作为交通违法处罚的合法有效证据。
2.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驾驶行为,摒弃交通陋习,主动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盘锦交警
版权声明:“中汽兄弟”是针对全国卡友提供全面、官方、综合的公益服务平台。本文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